打電話詢問過區役所了,我們這的區役所結婚是需要提供單身證明的
所以我只好乖乖的去買申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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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處: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我是到東京白金台的代表處,其他代表處的作業方式可能又會有點不一樣唷)
須準備資料:台灣的戶籍謄本 x 1
護照正本
護照正面影本 x 1
2吋大頭照 x 1
申請費用:1,350円 / 份
受理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作業時間:我申請急件,須花兩天工作天,可自取或郵寄。郵寄須多付400円(多付時會退同差額面額的郵票)
PS.官網上寫的「可當日領取」是錯誤訊息,請不要被騙了....="=
進入代表處後,先在放著很多資料的那個架子上領取這次要用的申請書
*可同時先領取日後在日本辦理台灣結婚登記時所需的申請書,以減少當天申請的時間*
然後到3號櫃台說明來意,此時櫃台裡那位無辦事效率的歐巴桑親切的辦事員(據說有歐巴桑跟一個年輕小姐,我每次剛好是遇到歐巴桑)就會拿以下這張 報到登記單 請妳填寫。
↑「配偶姓名」、「外人登錄證明書號碼」皆不須填寫。
↑紅色框框部份:因該處的資料上只有寫「未婚 姓名」,請注意是要填“丈夫”的姓名跟國籍唷!
不要像我一樣傻傻寫了自己的姓名跟國籍...
都填寫好後再回到3號櫃台請辦事員幫妳確認資料,確認無誤後她會問你要自取或是郵寄,若是郵寄的話就要寫回郵信封(他們會提供信封)
再來就是到2號櫃台付錢了
↑單身證明一封是1,350円 ; 我選擇郵寄到家所以要另外再付400円的郵資
↑我禮拜二去辦理,禮拜五收到。如果是自取的話,辦理日後兩天就可以去領取囉!!
另外,裡面還附了20円面額的郵票為退額。
以上單身證明成功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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