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特地叫人夫下午請假一起去白金台給那群老人家氣辦理台灣結婚登記
果然真的是一趟氣死人的旅程
抱怨話等等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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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處:「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我是在東京白金台的代表處辦理的唷~~)
須準備資料:
*以下所有資料裡,基本上正本可以多準備以備不時之需
影本不夠的話該處有影印機,可以不用擔心。
一式申請書裡包含:(事先在代表處領取以節省時間)
1.結婚登記申請書
2.結婚証明書(辦理在留簽證用,須另支付驗證費1,600円 ; 須花一日工作天,一樣可選擇自取會郵 寄。網路上說可當日領取是錯誤訊息,請注意唷!!)
3.文書証明申請書(日本旦那所有資料驗證用)
4.日籍配偶中文姓名聲明書
*以上申請書裡所有最後簽名的部份都請先不要簽,不然到現場後會全被要求塗掉重簽....
共同準備:
1.日本登記已婚之戶籍謄本 x 1
2.日本登記已婚之戶籍謄本影本 x 1
3.日本戶籍謄本中文譯本
台灣太太:
1.護照正本
2.護照影本 x 3
3.印章(全名)
4.台灣戶籍謄本 x 1(3個月內發行)
日本旦那:
1.護照
2.護照影本 x 2
3.印章
4.印鑑證明書 x 1(需事先於區役所申請)
5.駕照或是可證明身分之文件
以上所有文件資料都填好後先到3號櫃台讓辦事員檢查所有資料,確認無誤後會叫你去2號櫃台繳費用。
另外會請日本旦那到1號櫃台去做日本證件資料的驗證檢查,先生本人須在場唷!!檢查無誤後一樣到2櫃台再繳一次驗證費。
↑這張證明書須花1天的工作天辦理,3號櫃台辦事員一樣會問你要自取或是郵寄。
自取:隔天拿紅單收據到3號櫃台領取即可。
郵寄:一樣當場填寫回郵信封,並另到2號櫃台支付400円郵資。
網路上說可當日領取是錯誤訊息唷!!
↑ 最下方的「申請者署名」一樣請日本旦那先不要簽名,當場檢查無誤後再簽名。
↑ 現在的法令日籍配偶也可直接以日本姓名做登記,所以不需要再煩惱要姓林姓王還是入贅了
要是我早知道這法令已修改..我就不會叫人夫入贅了....
害我現在身分證配偶欄裡的那個名字,超像我家隔壁親戚阿伯的名字....
不過!!!
還是有補救的機會,待我另外詳寫~~
只是手續有點麻煩.....
↑ 基本上中文譯本的格式須跟日本戶籍謄本的一模一樣唷!!
不要像我傻傻的自創了格式翻的很開心..到現場後整了臉色大變...T^T
此格式是當天跟辦事員吵了老半天才拿到手的,
綠色框框:是正本裡沒有的欄位,用立可白塗掉後拿去影印後再做提交。
紅色框框:不要忘了填寫唷!!
國籍:不要理會正本寫的“中國”,請一樣填寫“中華民國”。
繳完資料跟錢後,
恭喜,台灣方面的登記“申請”也完成囉!!
(申請完成後要等約10天左右資料才會傳回台灣住家的戶政事務所,屆時才算真正的完成結婚登記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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